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消息顯示,2023年3月1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公告稱,對特定具有蜂窩連接的移動電話平板電腦和具有蜂窩連接的智能手表及組件和下游產品(調查編碼:337-TA-1299)作出337部分終裁:對基于和解終止調查的初裁不予復審,復審后確認申請方滿足美國國內產業的經濟要素要求但不采取立場,終止本案調查。
據悉,2022年1月18日,愛立信向美國ITC提出337立案調查申請,主張蘋果對美出口、在美進口和在美銷售的涉案產品侵犯了其專利權(美國注冊專利號8,102,805、9,532,355、11,139,872、10,425,817),請求美國ITC發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2022年2月17日美國ITC投票決定對對特定具有蜂窩連接的移動電話平板電腦和具有蜂窩連接的智能手表及組件和下游產品啟動337調查。
資料顯示,337調查是指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根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簡稱“337條款”),對不公平的進口行為進行調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如果進口產品侵犯了美國有效的知識產權,該知識產權權利人(無論其是美國企業還是外國企業)可以向ITC提起337調查申請,并要求ITC采取相關救濟措施。
據了解,愛立信和蘋果于去年12月宣布雙方已達成多年全球專利許可協議,該協議包括與專利蜂窩標準必要技術相關的交叉許可,并授予某些其他專利權。此外,雙方還一致同意加強技術和業務合作,包括在技術、互操作性和標準開發等方面。
該和解協議結束了兩家公司在多個國家(包括美國得克薩斯州東區美國地方法院)提起的訴訟,以及向美國ITC提出的申訴。